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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文章来源:武引中心编辑:admin点击数:更新时间:2020-02-11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行政决策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内上传下达,牵头对上沟通汇报和与地方党政、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牵头统筹中心综合事务,规划中心职能运转程序及规则,牵头中心部门考核工作;负责中心档案、信息、保密、会务、文电办理、接待统筹、信访维稳及舆情处置;牵头中心内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机关,指导各管理站机关的后勤及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科。围绕中心整体规划和发展目标,牵头体制机制改革和运行效能优化工作;负责中心组织机构、干部人才队伍、职工薪酬考评体系的建设和优化工作;负责中心干部人事、人岗适配、岗位聘用、职称申报、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和人事档案的具体工作;负责中心人才引进,牵头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内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活动、走访慰问等工作,做好相关服务;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务与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牵头中心内控体系建设,制定和执行中心的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组织建立中心会计核算体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开展财务分析;组织部门预算编制,牵头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办理年度决算;编制资金计划,组织资金筹集与分配;制定成本核算办法,开展成本核算,核定成本(费用)标准,实施成本控制,开展成本分析;负责中心及中心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牵头国有资产账面价值管理和国有资产清理及报废处理;依法办理涉税事务;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党群工作科。按照中心党委决策部署,履行党建及管党治党日常工作;负责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党委决策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并指导中心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群众团体、统战工作;负责对外帮扶工作,牵头帮扶期干部的管理和政策落实;负责武引水利文化创建和研究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监督科。落实中心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按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牵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督指导中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审核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牵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利反恐和应急处置工作,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纪检与内审科。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教育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信访调查及自办案件的查处;负责中心纪律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工程规划运行科。牵头灌区建设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各项制度;负责灌区续建配套、改造、维修养护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申报、招标采购、建设、征地搬迁、结算、验收等全过程管理;负责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牵头工程安全度汛、应急抢险和水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负责灌区水利工程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工程“管养分离”的组织和实施;负责灌区“一张图”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涉水项目方案初审、签订协议及上报;负责工程类合同管理;负责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供水管理调度科。负责编制年度供水计划;负责灌区供(用)水管理;落实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灌区水旱灾害防御,牵头编制防汛总体预案;负责灌区水资源取水许可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水资源调度、水量统计、水费的计核和催收工作;负责灌区供水结构优化;负责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工作;负责灌区供水市场拓展和供用水合同条款拟定和谈判工作;负责灌区内节水和灌溉试验等工作;开展灌区水文水质监测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负责水量调度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灌区水利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相关软硬件、网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符合规范;负责制定水利信息化相关制度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做好水利学会工作,抓好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综合经营科。负责编制中心水利经济发展规划,开展年度水利经济运行统计与分析;负责建立健全水利经济经营管理制度,开展水利经济目标管理,牵头计划实施和组织目标考核;负责水利经济合同及其应收账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负责房产、土地等有形资产及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权属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国有资产的开发与利用;按程序开展中心及中心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系统管理;负责投资权益跟踪问效,做好中心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水利保护与河湖事务科。负责牵头中心法律事务;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负责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负责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的维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管护区河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基层各站开展灌区水事秩序维护,配合水政执法;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层管理站
  (一)武都枢纽管理站(武都水库响岩管理站)。负责武都水库库区库岸,武都水库大坝及坝区,左、右支渠取水口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总干渠管理站。负责总干渠-105.50至总干渠末端37+560的管理,负责取水枢纽拦河闸及附属建筑物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红岩分干渠管理站。负责红岩分干渠0+000至红岩分干渠末端58+910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沉抗水库管理站(涪梓干渠管理站)。负责涪梓干渠0+000至涪梓干渠末端63+900和沉抗水库大坝及坝区、库区及库岸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高复分干渠管理站。负责高复分干渠0+000至高复分干渠末端54+640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西梓干渠梓潼管理站。负责西梓干渠0+000至西梓干渠23+219,高家山隧洞进口(凤后0+000)至青子山隧洞进口(凤后33+517)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金峰水库管理站。负责西梓干渠青子山隧洞进口(凤后33+517)至金口垭隧洞出口(凤后53+934.64)的管理;负责金峰水库大坝及坝区、库区及库岸及出水口闸门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西梓干渠盐亭管理站(金龙分干渠管理站)。负责水长坪隧洞入口(金后0+000)至金龙分干渠分水闸(含西梓干渠延长段分水闸和金龙分干渠分水闸,金后30+770),金龙分干渠0+000至金龙分干渠末端21+300管理(含分水闸)。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灌域内的地方协调和水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石龙嘴管理站。负责总干渠东塔坡隧洞出口(8+266.52)至石龙嘴渡槽入口(8+530.01)段及元宝山、黎垭、观太、宏仁四处电源保障点的管理。负责该段前池、溢流重力坝、冲沙放空道、进水室、压力管道、防洪渠、公路桥等水工建筑物管理;负责该段机电设备、变送点设施的运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运维、测配水管理、服从水调、确权维权、资源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水费计核和催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安全维稳、综合经营、水文水质监测、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合水政执法;负责与地方和电力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本管理站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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